2025年4月18日,新疆监管局发布批复称,《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关于昌吉分中心终止营业的请示》(广发银卡﹝2025﹞11号)收悉。经审核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昌吉分中心终止营业。
二、接此批复文件后,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,于15个工作日内向昌吉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,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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